公用,燃气,热力,工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办理,焊接资质证书代办
燃气,热力,工艺压力管道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下:
(1)GB1级燃气管道安装许可证资质
(2)GB2级热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资质
(3)GC1级或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资质
一、管道焊接的一般规定
(1)管道焊接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焊工施焊。
(2)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或《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 868的规定。
二、对管道用焊接材料的要求
(1)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选用。
(2)焊条、焊丝、焊剂及焊接用气体等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 3223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3)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温度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
不应超过60%;
2)不同品种、型号、牌号和批号的焊接材料宜分类存放,并设置明确的区分标识;
3)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接材料,应重新作出鉴定,符合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4)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重新烘焙次数不应超过2次。焊工用经烘焙过的焊条时,应使用专用的保温筒,随用随取。
三、管道焊接对环境的要求
(1)焊接时,以施焊部分为中心的1m空间范围内,不同钢材的最低焊接环境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含碳量不大于0.35%的碳素钢为-10;
2)普通低合金钢和珠光体耐热钢为;
3)贝氏体和马氏体耐热钢为5;
4)奥氏体不锈钢不受限制。
(2)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以保证焊接不受周围环境风速的影响。
(3)焊接区域应有防雨、防雪和防潮湿的措施。
四、管道焊前预热规定
(1)焊前预热的加热方法、加热宽度和保温要求应符合焊接工艺及焊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2)预热的方法不应对加热部位造成损伤。
(3)承压管道及其返修焊缝宜采用整圈加热的方法,并应采取措施降低周向和径向的温差,并保证焊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达到要求的预热温度。
(4)支管连接的加热宜采用包括主管和支管在内的环形加热方法。
五、管道焊接预热温度的规定
(1)预热温度应根据钢材的焊接性能、焊件厚度、接头型式、环境温度以及焊接材料的潜在含氢量和结构拘束度等因素确定。管道常用钢材的推荐预热温度见表。
(2)特殊情况下预热温度的选取应符合以下规定.
1)异种钢预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侧为奥氏体钢时,预热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动力管道》GB/T 32270--2015的规定
b)两侧均为非奥氏体型钢时应按预热温度要求高的
2)支管连接时,应按主管的预热温度选取;
3)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时,应按承压件预热温度选取;
4)焊接中断后施焊前应按原工艺要求重新预热。
六、管道焊缝预热方法和范围的规定
(1)一般采用柔性陶瓷电阻加热或远红外辐射加热,加热宽度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4倍;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时,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m。
(2)当管子外径大于219mm 或壁厚不小于20mm 时,宜采用柔性陶瓷电阻加热、远红外辐射加热或电磁感应加热方法进行预热。
(3)当待焊接区为类似点状时,加热范围以焊接中心为圆心、以焊缝最大深度尺寸的9倍为半径的近圆形区域
七、钢管弯曲成形后热处理的规定
(1)公称壁厚大于19mm的碳钢管道,当弯制温度低于900时,弯后应进行回火热处理,回火温度可取600~650。
(2)对于公称尺寸不小于100或公称壁厚不小于13mm 的铁素体合金钢钢管,弯曲后热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热弯曲成形后的热处理可参照相应钢管标准规定或评定合格的热处理制度执行;
2)冷弯曲成形后的热处理要求规定。
八、对管道的焊后热处理的要求
(1)当焊接工艺评定或相关标准有规定时,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2)采用奥氏体焊接材料焊接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时,其焊接接头可不进行焊后热处理。
(3)对含 Cr9%~12%的马氏体耐热钢,焊后热处理应在焊件温度降到80~100。保温1~2h 后立即进行。
(4)焊后热处理恒温温度的选择原则
1)不应高于焊接材料熔敷金属及两侧母材中最低的4值;宜低于该A。值30;2)异种钢焊接接头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一侧为奥氏体型钢时,应避开脆化温度敏感区;
b)当两侧均为非奥氏体型钢时,应按热处理温度较低侧材料的热处理温度上限确定。
(5)管道常用钢材焊后热处理温度和恒温时间可按表规定。
(6)下列情况应进行后热处理
1)对容易产生延迟裂纹的材料,焊后若不能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应进行后热处理
焊后不宜采用后热。当被迫后热时,应在焊接完
2)对含Cr9%-12%的马氏体耐热钢,
成、焊件温度降至80~100,保温1~2h 后进行,后热处理温度为300~350,保温时间2h。
(7)局部热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对接接头加热宽度宜根据加热方法及外径(D)与壁厚(Sl)的比值确定。加热中心应位于焊缝中心,并采取措施降低周向和径向的温差;
2)接管座焊件的加热,主管侧宜采用整圈加热或环形加热的方法,主管与接管侧的加热宽度从焊缝边缘起,不应小于两者中较大厚度的2倍;
3)异径管和支管连接等异形结构焊件宜采用分区控制的加热装置,并根据焊件的实际情况和温度分布调整加热功率。
公用燃气、热力、工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办理,服务地区:
,,,,,,,,,,,,,,,,,,,,,,,,,,,,,,,,,,,,,,,,,,,,,,,